为进一步加快动漫产业的发展,提高核心竞争力,争取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动漫产业实现新的突破,根据国家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,结合我市《关于推进动漫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》,特制定该政策的《实施细则》。
本《实施细则》内所指企业是工商注册地、税务登记地、办公场所均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,包括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、生产、出版、播出、演出和销售的动漫企业,以及与上述内容配套的出版物、玩具、服装等传统制造业企业。本意见所指产品(作品)是指上述企业在成都地区创作或运营的动漫产品(作品)、服务及相关衍生品。
为进一步加快动漫产业的发展,提高核心竞争力,争取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动漫产业实现新的突破,根据国家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,结合我市《关于推进动漫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》,特制定该政策的《实施细则》。
本《实施细则》内所指企业是工商注册地、税务登记地、办公场所均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,包括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、生产、出版、播出、演出和销售的动漫企业,以及与上述内容配套的出版物、玩具、服装等传统制造业企业。本意见所指产品(作品)是指上述企业在成都地区创作或运营的动漫产品(作品)、服务及相关衍生品。